以巴衝突的聖經謬誤與教會的角色 – Henry Ho

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衝突與復和一直處於起跌或是膠着的狀態,這問題除了是國際政治事件,在香港基督教圈子也造成兩極化的討論。因為有基督徒或個別基督教團體出於對末世的期盼,認為以色列的復國以至土地的擴展影響着彌賽亞再來的時間,但亦有基督徒認為以色列在土地問題上欺壓巴勒斯坦一方有違聖經中公義的價值。

雖然基督教圈子中已有不少相關的研究材料,但因為當中的聖經理據存有不少錯謬的地方,這不但沒有化解問題,反而造成更深的誤解,而且也未能為教會在以巴問題上扮演怎樣的角色去提出具體指引。就這個情況,筆者一方面想先指出這議題在聖經解釋上的錯謬之處,然後嘗試建議教會在這事件上可怎樣擔當積極具體的角色。

以色列人被逐離開應許地,仍能/有資格重返家園嗎?

同情巴勒斯坦作為受害的一方的人常常都會說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有必然的居住權嗎?他們會引用以用利未記18:26~28的經文:

「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

引用這經文想指出因為以色列人沒有遵從上主的吩咐,上主會像以前趕走迦南人一樣去把以色列人同樣趕出應許地。換言之,以色列人並非無條件的住在應許地。因為創世記17:1的經文也同樣說: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 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既然上主當年同樣吩咐以色列人的祖宗亞伯蘭的後裔要成為完全人時,現今的以色列人卻很多已變得世俗化了,而且對待巴勒斯坦人更用上不義的手段,甚至傷害平民,作為亞伯蘭的後代仍有資格住在這片土地嗎?

但有一段聖經卻是很少被提及但不可忽略的,就是在申命記30:1~9:

「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 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 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那時、耶和華你的 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 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 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耶和華你的 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著.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耶和華你 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 神、使你可以存活。耶和華你的 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你若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 神、他必使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根據以上申命記的講法,以色列人不符上主期望會被趕出,但若果合乎標準,卻是可以回歸應許地的。

雖然有些講法認為以賽亞書54:7~8同樣記載了以色列人回歸的應許,但早在他們的先祖從巴比倫回歸時已經應驗了,並不適用於今日以巴問題的處境中。但在以上提及的申命記第30章與以賽亞的預言可謂不盡相同,以賽亞先知所講的預言是針對當代子民犯罪的情況而發出,可以理解為一次性,但申命記第30章的應許卻沒有規限在指定的時代,因此我們可以理解申命記第30章這回歸應許是可以發生多於一次的。

由此可見,有經文支持以色列人不能住在應許地,但同時也有喚醒他們回歸家園盼望的經文,這是不同立場的基督徒都須要平衡去閱讀而不可偏頗的!

舊約的觀念在新約真的不適用嗎?

除了經文的引用外,在以巴問題的聖經教導上,也同樣見到由錯謬的解經所造成的誤解不但沒有帶來正確的明白,反而造成更深的矛盾。

舉例來說支持巴勒斯坦一方的人士認為舊約中敬拜的核心源自以色列地,針對的是物質(例如獻祭),對象也只是以色列民;但去到新約已轉變為神的國/天國,針對的是人的內心,對象已擴展至外邦人了,在那處敬拜主其實已不重要。持這種說法的人士引用使徒行傳1:6~8的經文指出耶穌改變了門徒復興不再規限在以色列地的概念,真正的神國觀只是指向人的內心和跨越種族。

這種說法的謬誤在於把輕視了舊約聖經的價值,把舊、新兩約的神學觀念嚴重割裂,這種割裂不但是理解聖經上,亦分化了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關係。相反,筆者更想指出舊、新兩約的敬拜形式與對象其實都是一致而且兼容的。

首先,所謂神的國/天國其實意思相同,就是當以色列人願意從心去遵行五經中的律法,上主的法令就在人的內心掌權,這情況就是神的國/天國在人內心的實現,所以無論舊、新約聖經中,作為上主的子民都同樣有責任從內心以致行為都遵從上主的。

第二,舊約所祝福的對象真的只限以色列民?申命記4:5~8如此說:

「我照著耶和華我 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那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又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這段經文不是高舉以色列民在應許地如何偉大,反而是強調受到揀選的子民願意遵行上主的律法時,便成為萬民眼前的智慧,令外族人開始讚嘆並認識上主的偉大,這其實是上主賜給以色列人應許地的重要目的和責任,而非只去享受地土地出產帶來的好處。

另外在列王紀上8:41~43中所羅門建立的聖殿時候提到:

「論到不屬你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你名從遠方而來、(他們聽人論說你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向這殿禱告、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照著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又使他們知道我建造的這殿、是稱為你名下的。

 

從以上所見不單在新約,其實上主在舊約祝福的對象同時包含外邦人,而以色列人就是萬民眼前服侍上主的榜樣,透過以色列人對上主的服從,拉近敬拜偶像的外邦人的心能歸向上主。

其次,在對上主內心的順從上看,以獻祭為例,無論由會幕到聖殿,一切獻祭的要求都是由上主所吩咐的,而且獻祭當中對獻祭者內心的要求更非常高,因為獻祭的希伯來文(קָרַב  )是指親近,獻祭者知道要親近創天造地、大而可畏的上主,祂對祭物的要求就是要沒有殘疾,其實沒有殘疾(תָּמִים)是指完美,於是祭物的揀選實在是反映獻祭者內心對上主的那份敬畏的態度,而並非只有外表的遵行。

獻祭只是其中一個例子,而每個猶太律例都是要求子民有從內心發出的回應,所以如果說新約才是針對人的內心而舊約重形式,是與舊約相同的觀念切斷和扭曲了,正是由於新約時期的人失去了在五經律法中對人從心服從的要求,主耶穌才把教導的重點更加針對人的內心。

這種舊、新約聖經觀念的切斷,同樣與耶穌的教導背道而馳,因為他在約翰福音5:46~47說:

「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原來耶穌說認識他,反而是由舊約的五經作為基礎,而路加福音24:44亦說: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這節提到不單五經,甚至先知的著作和詩篇都是應驗耶穌自己的事跡,這提醒我們讀經的原則,一切新約聖經的內容,其實是建基在舊約的基礎上,舊約是以色列人重要的歷史文化傳承,甚至是救恩的起源,馬太福音耶穌的家譜告訴讀者他是來自猶太支派的救主,這救主在約翰福音4:22告訴大家:

「……….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

所以基督徒明白聖經,是同時認識自己作為外邦人與以色列民之間的關係,而以巴衝突同樣是外邦人與以色列之間的衝突,所以巴勒斯坦的基督徒領袖如果能以猶太根源的角度去明白聖經的話,其實是可以在衝突中扮演兩個民族間橋樑的角色。但現在荒謬的情況是一方面又想強調以巴復和,但同時卻去扭曲聖經,導致今日雙方對立的局面持續至今。

外邦信徒在聖經中扮演甚麼角色?

支持巴勒斯坦人的基督徒都會指出聖殿在主後70年被羅馬人毀滅不再有獻祭,所以聖地也失去了宗教上的價值,而且在耶穌死後救恩更已是普及萬民而非單是以色列人了,外族人在人數和權力上也成為了教會的主導。這種講法造成的後果是雖然外邦人的地位提升,但另一方面卻在淡化以色列人仍然作為上主選民的角色,這嚴重歪曲使徒保羅當時在外邦人中建立教會的原意。

保羅在以弗所書2:14~18曾提到:

「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保羅說外邦人像以色列人一樣同蒙上主揀選,但這揀選並沒有把以色列人的地位拉低,只是把外邦人的地位提高到以色列一樣而已。筆者有時會問外邦基督徒認為受上主的揀選好嗎?他們大部份都會答「當然好啦!」但再問他們其實揀選是甚麼意思的時候卻又答不上來。以色列人明白的揀選可以包含以遵行上主的道而受苦去表達對祂的愛,所以保羅向以弗所的外邦信徒說他們同以色列人一樣蒙揀選其實是表達這個道理。

以這個角度去理解保羅在羅馬書11:11~16的說話,會更明白他對外邦人的期望是甚麼。

「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麼?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職分、〔敬重原文作榮耀〕或者可以激動我骨肉之親發憤、好救他們一些人。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 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麼?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

羅馬書11:13~16正是本文最想帶出今日教會可以在以巴復和過程所擔當的角色所在。當今日外邦教會明白自己信仰的根是連繫於以色列人時,透過他們甘心樂意以遵行上主的道甚至受苦,可以激發以色列人重拾他們對上主失落的愛。當他們願意重拾對上主的愛,認識耶穌並遵行祂的吩咐時,正如申命記30:1~9所說他們在以色列地是能夠不斷的復興的。

因此,今日外邦基督徒必須一方面在身份認同上,另外在解釋聖經上重拾猶太根源與自己的緊密關係時,才能在以巴問題的信仰層面擔當撥亂反正的角色。

CMJ-HK的工作其實正是推動本地信徒走在這個方向上,盼望教會能認識信仰的猶太根源,以致更能協助猶太人更多認識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