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賢的教導系列-偷取別人的思想 / Stealing Another’s Mind

by Lois Tverberg
黃德光老師譯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利未記 19:11

「Steal a person’s mind /偷取別人的思想」是一句很有趣的聖經慣用語,它教我們一個很好的功課。在創世記31:20找到這句話,照字面翻過來是「雅各偷了拉班的思想(原文作心)」,就是指雅各不讓拉班知道他會與他的女兒們離開。很多譯本都把這句譯作「欺騙」-雅各欺騙了拉班故此是「偷了他的思想」。今天有一句同意的慣用語,就是“GENEIVAT DAAT”,意思是「偷取知識」。這是一個我們平常很少想到的定義。「偷取知識」就是瞞著一個存著錯誤假設,信念或印象的人,即使當中沒有說謊的成分。若顧客全心相信他買的是一件優良的產品,但原來店員知道那是次貨,卻沒把真相告知,這便是「偷取知識」。又或是若一店舖把價錢臨時提高,以致可以宣傳大減價,這就是“GENEIVAT DAAT”。任何誤導人的廣告也屬此類。

我們大家都知道被這類事蒙騙是甚麼一回事,而當我們發現受騙時,我們會感到好像是被人從我們身上盜取了一些東西似的。有趣的事,拉比認為我們被搶掠了。而猶太的智者看到這慣用語包括“GANAV” 這字,就是偷盜的意思,以下結論指出十誡中的「不可偷盜」是包括這「偷取別人的思想心」或是瞞騙別人,拉比們教導七種偷竊行為,最嚴重的一種是「偷取別人的思想」(TOSEFTA,BAVA KAMA 7:3) 1

當這類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時,我們會非常憤怒,同時自己又常犯。“GENEIVAT DAAT”就是當在餐廳明知對方不會容許你付錢,但你卻依然搶著付錢,又或是明知對方是不能出席,但你卻邀請他來參加宴會-兩者都是凝造出一個假像叫人以為我們的真誠。或是我們在電腦店裏向售貨員問及很多電腦的問題,但其實心中已決定到另一店舖購買,我們這樣豈不是偷了他的心?當我們錯受了別人的讚賞,或是誇大我們的履歷時2,-這一切都是:「偷」了別人的誠意和認同,也是故意為自己凝造出一個假的形像。

當我們明白到我們是在侍奉真理的神,我們明白到衪不會允許這類在語言上的瞞騙行為。一天中我們有多少次是有口不對心的情況出現?我們大概不會著眼於這些微少的虛假,但若我們是神有誠信的子民,就當小心謹慎。

附註:

1 http://www.jlaw.com/Articles/geneivatdaat.html

2 http://www.orthodoxcaucus.org/addpdf/CaucusThouShal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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