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賢的教導系列-瘸子與瞎子/The Lame and Blind Man

by Lois Tverberg
黃德光老師譯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利米書17:10

猶太比喻是一個有效的方法來解釋生命和神這類複雜議題。在塔木德1經中有一個比喻給一條困難的問題一個聰明的答案。神是知道人的心靈是願意,但肉體卻是軟弱的。(馬太福音26:41)在這情況下祂如何審判罪?一個生於酗酒家庭的人必會有酗酒的傾向,神會如何審判這人?又或者,神會如何看一個在同性戀的思想上掙扎的人?拉比說了這比喻:

這可以用什麼來作比較?有一個人,他作王,擁有一個美麗的果園,園子中有肥美的無花果。他找了兩人作守衛,一個是瘸子,另一個是瞎子。有一天,瘸子向瞎子說:「我在園子裡看見美麗的無花果。讓我騎在你的肩上,我們可以去摘來吃。」於是瘸子騎上了瞎子的肩上,他們就去摘下無花果來吃。

稍後,果園的主人來了就問他們:「那些肥美的無花果在哪裡呢?」瘸子回答他:「我有腳可以行嗎?」瞎子回答:「我有眼可以看見嗎?」那個主人可以怎麼辦呢?他將瘸子放在瞎子上一同受審判。因此那聖者,是當被稱頌的,將會將靈魂放回在身體裡一同受審判。(公會91a-b)

在這個比喻裡的王是神(普遍來說王通常比喻為神,包括耶穌的比喻),兩個殘疾的人代表著人的不同部分,瘸子代表人的意志,瞎子代表人的肉身,若單靠任何一方,他們都是沒有能力去犯罪的,兩者要同時行動方能做事。

當神去看我們的時候,祂看我們為整全的人,祂知道我們裡面,我們有各種的組合,包括家境、精神狀態、長大時受的宗教影響,等等,我們的行動是由我們的背景和意志共同運作去驅使出來的。

明白了我們便得著智慧。另一方面,如果我們了解我們一些背景和性格會引致我們犯某一些的罪的(像一個有家暴背景的人和一個有狂燥病的人),我們要額外小心避免這些沒經思考、一時衝動下所犯的罪。我們不可以說我們無能為力就放棄,我們做了的事和我們得到的,我們是要負責任的。

另一方面,我們要小心不要輕易指控其他人,因為我們不知道他的背景,也不知道他的掙扎和無助,也不知道他所經歷的。兩個人可能大家行出來很相似,一個可能在很多患難中得勝,另一個可能有很多未發揮的潛能,只有神知道整幅圖畫,只有神能公平地審判我們。

我們可以在這題目上繼續研究,可參考《我們與拉比耶穌一同讀聖經》第5章「希臘思想與希伯來思想」。

附註:

  1. 塔木德經是一個集合耶穌時期與耶穌之後的時期猶太人對聖經的解釋之巨集

Ⓒ 2020 En-Gedi Resource Center,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his article is copyrighted and may not be redistributed without the express written consent of the ministry. 

Used by specific license of the En-Gedi Resource Center, August 1, 2003

中文翻譯 Ⓒ 2020 HaDavar Yeshi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