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Lois Tverberg
黃德光老師譯
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聲。
馬可福音3:4
當主耶穌在為自己在安息日治病而辯護的時候,祂就用了猶太人在律法的概念,稱為pikuach nephesh,直譯就是「保存生命」,耶穌時期的拉比視之為至尊的價值,那概念就是人的性命非常寶貴,為了拯救生命,所有律法都可以和應當放下,雖然安息日的條例是非常嚴謹,若生命受到威脅,任何一條都可以豁免遵守。究竟哪些情況才是生命受到威脅呢?拉比們有所討論。耶穌正在參與一個關於藉醫治改善一個人的生命是否被視為pikuach nephesh的討論中。
拯救人生命為一個至高價值這概念可能看來是與生俱來的,但在其他古代文明中,這是前無古人,在其他的地方,很多時很小的罪行,都會被判處死刑,但在以色列卻不是這樣。神說得很清楚,人是照著祂的形象所造,我們對祂來說是看為寶貴的。我們很難想像到一個單一概念就可以將人類文明扭轉過來,而這概念就令我們成為文明人。醫院、孤兒院、各類型的慈善機構成立是出於一個信念,這信念乃是人類的生命是不惜一切代價去保存的。
猶太人有一個深刻的方法去表達生命是寶貴的概念,是來自第一次無辜者的血被流的故事。該隱殺了亞伯,神就對該隱說:
「你兄弟的血(原文作眾數,即眾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創世記4:10
希伯來文血為dam,眾數為damim,聖經講及謀殺或者流人血,血這字就會用眾數的形式。邏輯是人的生命就在血裡,血用眾數出現是暗指一件謀殺案不是單單取走一個人的性命,你是拿走了多人的性命。猶太人因此有一個傳統,指這個從地裡出來眾血的聲音就是亞伯將來所有後裔的聲音,但是他們現在不能再存活。因此他們有這樣的說法,你拿掉一個人的性命就好像拿掉了整個世界,拯救一個人的性命,就像拯救了整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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